初叁那棵树

初识如木,叁年如故。

【all叶】最佳炉鼎 11



大修旧文,即日起日更至完结。非主流武林背景,苏遍天下修罗场。



-贰拾叁-


半弦月弯弯,并不圆满。


屈着腿坐在树枝上的俊美青年,身姿如月上仙人,濯濯皎皎,平添一分清隽与瑰丽。他捧着那黑玉酒壶,琥珀色的琼浆被透过月色,浸出一分如水的碧翡。半斟半饮间,姿态懒散却贵气。


叶修站在树下,敲了敲树干。


那青年向下一看,眼神有些迷蒙,接着一个旋身便翩然下树,长臂一揽,叶修只觉得脚下没有着力点,转眼间便被周泽楷也送上了枝头。他侧脸看去,只见周泽楷神色间透着点无惧的倦累,嘴角勾起一点点,平白便是魅人几分。


叶修想,这怕不是醉了?


“周泽楷,”但他仍然清清嗓子,认真说道,“我要走了,来和你告……”他的话没有说完,就被人轻轻柔柔一俯身,转眼间风声婆娑,辗转于他唇齿间清冽的酒香,一瞬间发酵得旖旎。


叶修头有点昏,刚想伸手去推,就被人放开了。他看着周泽楷依然是若无其事把玩酒壶的样子,一时有气发不出,有力使不出,好容易体会出点恼羞成怒了,又觉得自己身为男子,这样的情绪未免太过做作,且问道:“你做什么?”


“你要告别,”周泽楷好似无法理解一般,看了他一眼,声音清冷却理直气壮,“告别礼物。”


看来是真的醉了。


叶修刚要接的话就一下就被卡住了,他想走,但又觉得好歹是最后一夜,不若陪周泽楷静坐一番。这么想着,他忍不住侧脸去看周泽楷,就见这平日里万分自持的青年指尖染上酒液,琉璃般波光莹莹,令人移不开视线。叶修心头也说不上什么滋味,只觉得周泽楷从不饮酒,如今这般姿态,有一半却好似是自己的功劳了。


“你说那个要见的人暂时见不到,明天你又要回朝交差,我闲人一个,真的该走了。”叶修把腿放下树枝晃悠着,很慢很慢地说,“我总觉得吧……”


他哑然一会,终究是万分不自然地吞吞吐吐道:“这样啊,等我以后寻了法子突破合欢心经的副作用,那时若我们再次相见,你还未变…”他顿了顿,还想说什么,脑海间却闪过无数的画面。


喻文州长袖如雪,君子端方而温润如玉,他抚琴而自己舞剑,眸光里霎那间如流动着洛水十分颜色;吴雪峰与他游集市,见街边热闹繁华而两人静坐,大师兄如往常一样浅笑,一起开小灶的岁月,流泄过了动人的年少时光;黄少天追着他赶,少年俊朗开朗而英气逼人,于是须臾一晃,他已在眼前,绽出得意却不惹人厌的笑容,说“我抓住你了”;孙哲平温柔地看着他,一切藏污纳垢都被他刻意掩住,他低低笑着说,小少爷,别看;那日燕山下竹屋,张佳乐俯下身时满眼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疼痛和细枝末节里的欢喜,交织成了百般令人捉摸不透的深情。


霎时间胸腔里汹涌而出的情绪,陌生却深刻。叶修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于是话语在舌尖打了个滑,就成了一句:“那到时再说…呗…”


听着都觉得自己真是莫名其妙又有点负心汉的意味,他暗骂一声,便觉得再也待不下去,这回果断地下了树,仰起脸对着周泽楷匆忙地说:“那什么,我真走了啊,这段时间感谢照顾,有缘江湖再见。”说完了他又想了想,义正辞严地加上一句:“刚刚的事我就不计较了,你最好也别想起来了,当没发生啊。”


他的背影慢慢地消失在了月色中。


半晌,树上一声轻微响动,却是周泽楷已然轻功点地,而他满眼的星河璀璨,哪还见得半点醉酒的微醺?


他不舍叶修离开,却也学得情绪内敛,因此只想醉酒来抗拒别离之苦。但周泽楷知道,自己也舍不下醉着眼见叶修离开。


他想见他,以一个清醒的姿态。


周泽楷看着叶修消失的方向,垂下眼睫,不知在发呆还是在思考,只是没有寂寥之意,倒像是想通了什么。


当年他受叶修照顾,待半夜叶修睡去,他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合欢宗,也称得上是不告而别。这不是因为别的什么,他只是忽而想到,若是自己在这青萧山躲藏几日,那军营里怕是会换了番模样,他不能坐以待毙。于是甚至不待那男孩苏醒,便下了青萧山。


只是周泽楷不免还是有些不自在的心思。他方才十三,不知多少年没有应对过他人不设防的好意,比起笨拙地搞砸道谢,不如早些离开,只把这份恩情记在心里便可。


但离开前,他终究是顿了顿,仔细地看了看叶修的眉眼。他没有问他名字,却记着这小男孩右腕上一块浅浅的月牙胎记。周泽楷想,他满身血腥地闯上来,这男孩却毫不犹豫地救助,只因为太过信任他人,却是失了该有的防备心。


只是这并无关系。他离开木门前,便对自己说,若是日后相逢,他来保护这男孩。


保他即便身处乱世,也可得一颗纯净之心。


周泽楷自己没有,却想让叶修一辈子都可以有。


但如今,他终究是护不了叶修,连留他在身边,也是一种奢望。周泽楷不清楚自己的感情是何时变了质,但他向来坦荡,有了所向之人,便会一心追逐,再不轻言放弃。


若是所爱隔山海,那便平了这山海。


如今不行,那就以后。


他从不畏惧。


花开并蒂,各表一枝。


这头周泽楷下定了决心,那头叶修却是无所事事。他持有周泽楷帮他办的各式入城凭据,因此畅通无阻地进了定京城。已至辰时,到底还是初春,天早已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他寻思着找间客栈住着便好,又忍不住想自己接下来的打算,偶然一抬头,便看见一则极为张扬的巨大招工启事,大剌剌地贴在一面斑驳脱漆的墙上。字写得很是潦草粗犷,然而笔锋却不够硬朗,看着便只觉得大气又爽朗,却有点违和。


“本店诚招小二一名,月银八两,包吃包住,其他面谈。


——兴欣客栈。”


月银八两,还包吃包住,这兴欣客栈的小二待遇,足足抵得上正经人家的侍卫首领了。


这地方虽然不算太偏僻,也究竟不是繁华之地,都这个时辰了,也难免冷清些。一旁一位卖馄饨的摊主见叶修驻足在那招工启事前,一边收摊,一边好意提醒道:“这位小哥,可不怪我王二不提醒,那兴欣客栈待遇虽好,可去不得啊。”


叶修本来也只是看一看,这么一听,好奇心却是难得起了点,随口问道:“为何?”


“嗨,兴欣客栈么,谁不知道,闹鬼啊。”那摊主一脸讳莫如深,牙酸般“嘶”了两声,“听说住那客栈的人,半夜里都会听得不太好的声音。”话到这,那摊主脸上的笑容忽然变得微妙了些,凑上前小声说道:“听说还是个艳鬼呐,有姑娘借住过,却是第二天死也不愿意不离开,说是半夜见到了仙人出没,那仙人俊美绝伦,把黄花闺女的心都给勾走了,回了家,人也痴痴傻傻的。”


“您说,这地儿哪来的仙人啊?那可不是吸人精气的艳鬼吗?”


叶修听着就明白了,这也难怪待遇那么好,估计闹鬼的名声都传出去了,敢情是招不到人啊?


但这么一番交谈,却让他起了点旁的心思,他倒是不相信这神鬼之说,也不惧怕什么俊美艳鬼,如今无处可去,这地方恰好让他休憩一番,也好查探查探这“闹鬼”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他无聊得紧。这儿月银如此充裕,他如今安定下来后,便好好地寻一寻这定京里有没有知道那传说中的“知秋阁”。


千转百回的心思不能让这摊主知晓,叶修道谢过后,想了想,又从包袱里取了一挂铜钱放在摊主手上:“谢谢您知会于我,这点心意,夜里实在寒冷,您请快些回家吧。”


那摊主便一脸受宠若惊,连连说道“不敢”,心里却想这左邻右舍都知道的消息,唯独自己这一多嘴便占了个便宜,兴欣客栈可算是当了一回福星。


他为这天降之财高兴得合不拢嘴,叶修却道别后就转身离开,直直去了那“兴欣客栈”。


兴欣客栈如今还没打烊,两盏大红灯笼亮着光,从表面上看去,装饰得精致而大气,是丝毫无法让人看出有什么不洁的东西。


叶修刚走进客栈,就看见大厅里空荡荡的,竟是空无一人的样子。他愣了片刻,接着又试探性地唤了两声:“……掌柜的?”


然后他就忽然听到之前还安静得落针可闻的大厅里忽而有了骚动,他茫然地看去,这才发现这大厅一楼居然有一扇门,那门里也不知道有什么,总之是传来了些声响,好似是有人手忙脚乱地收拾,还有人发飙似地吼了两声,接着那门被人极为暴力地从里头踹开,而一个人,像一阵旋风似地瞬间刮到了他面前。


那是一个容貌极为俏丽的姑娘,身子高挑,一身的玫瑰色襦裙,热烈而大方,对着他露出一个宛如狼看见羊一般欣喜若狂的表情,清咳了两声,总算控制好情绪,掐着嗓音极尽温柔地问道:“公子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叶修:“……”


他极力压下有点惊悚的感觉,犹豫了会便道:“我是来招工的。”


刚说完,他就看见那姑娘脸上的表情霎时几变。由一脸空白的茫然,到满是不可置信的震惊,再到狂喜到极致之后的感动,她总共花了不到三秒。再然后,叶修忽然觉得耳膜一阵疼痛,却是那姑娘拔高了嗓子,朝那门内吼道:“快——出——来——咱们店总算有人招工啦!”


接着那门内就又是一阵骚动,一阵“你大爷你踩着我了边儿去”“我去我倒要看看又是哪个傻小子来这地儿受苦了”“你给我闭嘴别让老板娘听见”的声音混杂着,伴着一群蜂拥而出的人散在了空气里。


叶修:“……”


这家店怎么好似,真的不太正常。





-贰拾肆-


“这呢,就是你以后的屋子了——”玫瑰色襦裙的俏丽姑娘声音都是明亮的,爽朗而妥帖。她转头对着还有些回不过神的叶修笑,转眼却换了副表情,中气十足地对着一旁一个人训道,“老魏,以后小叶和你一起住,你可得收敛点你那些破习惯!”


“得得得,老板娘您说什么就是什么,”满脸络腮胡子的男子用着自己特有的大嗓门说道,“这位小兄弟,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说完他还“嘿嘿”一笑,不得不说,颇为猥琐。


姑娘顿时柳眉倒竖,有意还要说什么,一旁一位一直沉默的青年却上前一步,看着颇为斯文:“老板娘,不若我们先认识一下这位小兄弟,再把自己姓甚名甚都说与他听一番?”


现场有片刻的沉默。


急急忙忙问了叶修名字便把他带往房间的陈果这才意识到自己貌似还没有为这位新来的小二介绍店内的人,颇为不好意思,脸颊一红,干咳着拍了拍叶修的肩膀:“是我太急了…小叶啊,我再给你介绍一番。”


她葱根玉指向自己一指,笑容明快:“我呢,是这家客栈的老板娘陈果,看你年纪这般小,应当是比你大的,你唤我陈姐或者老板娘就好。”


“这位是魏琛,我们店的……呃,打手?”她又指了指那位颇为不修边幅的粗犷男子,有些不确定地介绍着,“或者叫护卫?总之就是赶些地痞流氓……”


魏琛:“……老夫可是客栈内一尊大佛,震慑牛鬼蛇神的,什么叫赶些地痞流氓?”


陈果置若罔闻,又指了指开头提醒她的青年,刚要开口介绍,那青年却率先开口了。他脸颊颇为白皙清俊,表情也是平静的,对叶修稍一颔首:“在下是这家客栈的……镇店大夫安文逸。”


镇店大夫?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这里真的是一家正常的客栈吗?


叶修陷入了更深度的恍惚和怀疑。


陈果连忙加上一句:“别看小安这么年轻,他算得上这里最靠谱的人了。”


这话着实让人不太好接,不过陈果浑然没当回事,快人快语几番,想了想又道:“这么说来,还是让他们自个儿介绍吧,你们也熟悉熟悉。”她说着便朝一旁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笑了:“一帆,就由你开始吧。”


那少年看着腼腆清瘦,面容却俊秀端正,眼睛更是明亮有神,笑容有如春水纯净温和,熨过人心间的不安:“我叫乔一帆,是这家店的小二。”他说完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脸颊半染红晕:“欢迎你。”


他说完,旁边一个一直面无表情的青年才动了动,似乎有些不甘愿的样子,眼睛盯着地板:“莫凡。”


这冷漠的青年瞅着眉峰入鬓,清汤寡水的面容,原本当是普通的模样,但他一直无悲无喜地立着,忽而被衬出一种清凌凌的英姿俊俏来。见他这般,其他人好像也没有任何不爽,一副稀松平常的模样。陈果甚至非常自然地接话:“这是莫凡,我们店的金牌酒保。”


再就是一个秀气又稚嫩的少年,看着有些羞怯,却还是孩子气更多一些,对叶修笑得很热情:“我是罗辑,是这里的账房先生……”但他话还没说完,就被人陈果以一种骄傲的语气打断:“我们罗辑现在在准备科举,所以账房先生的事主要还是有个人在做——”她目光望向这里的最后一个人。


这最后一个人就颇为引人注目了。


她是个姑娘。


若说是陈果是一株娇艳明媚的芍药,这姑娘就像是一株亭亭如玉的傲梅。她的五官自然是精美而清丽的,看着大方而端庄,然而那玉雪香腮,凝荔肌容间却不全是楚楚风姿,反倒是因着坦然和那双沉静如墨玉的瞳孔,多了分飒爽般的英气。


这个全然的大家闺秀,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打扮,却是滴水不漏地微笑着:“唐柔,账房先生。”


美人笑不露齿,却是真真好颜色。


这兴欣客栈也不知什么风水,上至掌柜下至小二,清一色的容色出众,就连那看着不修边幅的魏琛,都从胡须边缘现出点别样的英挺轮廓来,难怪被人称作“艳鬼出没”了。


叶修愣了片刻,接着礼貌性地移开了目光,这会倒是完全没显出与他年轻面庞相衬的青涩,稍稍一点下巴:“唐姑娘好。”


一直盯着他举动的陈果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然后又旋开一抹笑容:“这就是我们还在店的人了,小叶你今晚先修整一番,我们明日便营业,月银八两,包吃包住,好的待遇保证是少不了的。”她说着拍了拍叶修的肩膀,一副大姐头的模样。


“那就谢谢老板娘了。”叶修从善如流,接着便有些奇怪地问道,“店内就这些?难不成还有人没回?”


这话一出,店内十分诡异地气氛一默。


唯有唐柔神色正常,只是一笑,便接话道:“有一名掌厨师傅叫关榕飞,现在已经归家了,此外还有五人外出,目前未归。”


“小叶啊……”陈果一顿,面色有些怪异,仿佛她接下来说的话有些难以启齿。而她身边的魏琛,倒是语重心长地结了口:“小叶啊,我知道我们兴欣客栈在外名声有些不好听,不过你要相信,什么妖啊鬼啊全是一片浮云,就算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也不要害怕,那指不定是你出现幻觉了……”


越说越没个正经,本来支支吾吾面露难色的陈果立马换了副模样,气炸了般往魏琛头上一砸:“怎么说话的!”接着她好似下定了什么决心,万分诚恳地看着叶修:“咱们店里确实和其他客栈不太一样,但绝对不是什么害人的地方,小叶你才刚来,有些话不方便说开,你若是不放心……”这老板娘此时叹了口气:“那现在走,也没关系。”


能对一个刚见一面的陌生人说成这样实属难得,叶修抬眸看着这位爽朗的老板娘,心底升起了一种也不知道是什么的滋味。这股善意他辨别得清晰,何况他本也不怕什么艳鬼,当时便是笑了笑,招了招手:“外面说了什么我可不知道,既然害不了人,那就多谢老板娘给我这个机会了。”


陈果一怔,再看着叶修时,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挥了挥手,大气地说:“行!那你以后就是我们兴欣的人了!待人都归齐,我亲自给你办个宴会,庆祝一番!”


叶修识趣至极,跟着一本正经点点头。


自此,进入兴欣便是板上钉钉了。


入夜后叶修侧躺在床榻上,思索着今日之事。魏琛还未回来,他也乐得安静自在,索性枕着双手闭上眼睛,哼起不成调的小曲,脑海内却飞速地划过今日所见的人和事。


兴欣这客栈实在奇怪。首先这客栈生意应当不好,却处处大气而富贵,招个小二吧,月银八两还包吃包住,钱多也不是这么个花法,难道便不会入不敷出么?怎么还坚持得了如此久?


其次便是店内的人。先不提个个模样都是顶尖的,就是他们的衣着,也颇为不凡。瞧着是普通,但叶修分辨得出,那显然不是普通百姓能有的衣料,尤其是其中那名叫唐柔的姑娘,更是不简单。她身上的衣料是锦云丝——叶修曾听喻文州说过,唯有生性低调的大家子弟,才会用,也用得起“锦云丝”这类不显华美却依旧贵重的料子。但这群人虽然瞧着不简单,却心甘情愿在这客栈里抛头露面,就连陈果和唐柔两个未出阁的姑娘都是毫不避讳的样子,又不太像是养尊处优的贵族了。


再便是店内的人员安排。如此大的客栈,掌厨师傅却只有一名,而且还早早便归家。这尚且不提,还有那五个出门在外的人,哪家客栈会这样松散?而两个账房先生,一个是女子,另一个居然还在考科举;酒保和小二也罢了,那个镇店大夫和打手是什么情况?这家客栈难道还时常防备着被砸?


最后就是他们对自己的态度了。友好不必说,毕竟这才第一次见面,他们便差不多给自己透了个底,没有任何坑人的心思,实属难得。但叶修此时细细想来,却觉得除了这客栈的人本身坦荡之外,他们那么大大方方地把所有奇怪的地方都摆出来任人揣测——恐怕还是因为,他们有绝对的自信,自己就算知道了什么,也没办法惹出什么麻烦。


一家不算处在城中心的客栈水都如此深,定京这地方,果真不简单。


不过叶修想到这,便止步了。


他向来便是个很懒的人,对他人的秘密不感兴趣,也没有一探究竟的傻气,总之人家对他友好,他也本分,这不是什么坏事。


困意终于涌了上来,在睡过去的前一刻,叶修只迷迷糊糊地想,就是不知道这家兴欣客栈,有没有知秋阁的消息……


在兴欣安顿下来的第一天,叶修睡得很熟。




TBC



知秋阁副本即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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