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叁那棵树

初识如木,叁年如故。

【all叶】无独有偶(18)

前文走:(1)


周泽楷*和叶修在旧城区逛了一圈下来,也到了饭点。


他们去吃饭,只是看见精致的装潢和来往的人群就毫不犹豫进了那家人气火爆的饭店,不料这竟是情侣餐厅。四周都是喁喁细语的有情人,桌上铺展的红玫瑰散发着自然的芬芳,露水润湿瓣蕊,俗套,但是意外迷人。


两个人都有点尴尬,叶修摸了摸鼻子,难得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问周泽楷*:“要不,换一家?”


周泽楷*也有些无所适从。四周都是捂着嘴望着他们笑的人们,笑容没有掺杂恶意,甚至带着淡淡的友好。一个金发碧眼的漂亮小姑娘,坐在位置上,看见两人,对着自己的父母惊叹一句:“A perfect couple!”


只是气场融洽,加之两人都样貌出挑,生性热情大方的西方人,就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A perfect couple——天作之合。


脆生生的声音,叶修光顾着注意桌上的菜单没有听到,倒是周泽楷*听得一清二楚,耳朵都烧红了。他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反应,只能徒劳地看着叶修,想要集中注意力。


“这个套餐还蛮划得来的,”叶修望着这家明显性价比比较高的店,饥肠辘辘的感觉又压迫着他不愿动弹,只能抬头看着周泽楷*,“你介意吗?不介意我们就在这吃吧?”


他当然不可能只问这么一句,因为出于礼貌,向来乖巧听话的后辈周泽楷*大概是不会拒绝的。


事实上,叶修正仔细观察着周泽楷*的表情,若是发现一丝不情愿,那么他就借故离开。


但是他没有找到不情愿。


周泽楷*只是摇头,却不看叶修,像是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不好的选择,单单有些惴惴不安。叶修望着他有点奇怪的表现,也没多想,十分高兴地唤来waiter点餐。


他不明白周泽楷*心里所想很正常。周泽楷*只不过是有了奇怪的负罪感,好像他此刻的安逸,和叶修坐在一起的时光,都是他偷来的抢来的,而且是在周泽楷不知道的情况下,屏着呼吸,和叶修共处。


名字是他偷来的,他让叶修叫他“小周”。吊坠是他偷来的,如果没有他,叶修只打算给周泽楷买“碎霜”,可是有了他,叶修送了他“荒火”。连这份宽容,这份善意,好像都是他借着周泽楷的容貌,从叶修那里偷来的。


不甘心,但是又为此沾沾自喜。


叶修是真饿了,但他又注意到了周泽楷*的这些情绪。他即使不明白更深层次的东西,也猜得七七八八,想了想,便跟周泽楷*说:“要不,还是不叫你小周了吧。”


周泽楷*抬起头,看着叶修。


“你和小周又不是一个人,”叶修“嘶”了声,认真地思考,“新朋友啊,当然要取个新名字。”


周泽楷*看着叶修认真地在餐桌上比划的样子,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周泽楷那么在意他。因为这种不动声色的好,太容易淬入骨髓了。一旦根植,好像就再也离不开。


新朋友。


和周泽楷不一样。


不必有罪恶感,也不必为此无法安眠。


“就叫小周,”周泽楷*主动开口,声音都有些结结巴巴,“两个…不一样。”


叶修错愕地看过去,接着又不自觉弯了眉眼:“好啊。”


这家餐厅的味道确实很好。


他们点的情侣套餐里,有当地特色的奶酪火锅,口感与普通西餐不同,但可能是因为他们饿了,也意外得挺符合两人的胃口。饭后结账时,周泽楷*先掏出自己的卡,叶修慢了一步,也没想着要争来抢去买单的权利,只在心里想下次要请回来。


意外的收获还有两颗袖扣。镂空的玫瑰金袖口,雕饰着精致的图腾纹,据说是情侣套餐的赠品,今天才开的活动,只有一百对。


叶修看着那小巧精美的袖扣,一时有些爱不释手的感觉,抬起头对周泽楷*笑:“以后穿大衣可以别在袖子上,这个还挺好看的。”


周泽楷*紧紧握着另一颗袖扣,点了点头。


只有这个,是他和叶修才有的,比什么都珍贵。


接着他们就慢悠悠地顺着利马特河散步。苏黎世的空气清新而带着一丝温润,绿树葱郁,即使是炎炎夏日,在刚下完一场雨后,也变得凉爽起来,天空被洗刷过,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晶莹剔透。


苏黎世大教堂就坐落在利马特河旁。


高耸的尖顶建筑,双塔精致,罗马建筑风格在这里表现得淋漓尽致。辉煌华丽的苏黎世大教堂顶上,十字架银光熠熠,暖色砖墙显出一分古典的华贵。


“小周,你信教吗?”其实对于教堂没有过多兴趣,但苏沐橙给的攻略上有这个地方,叶修还是走了过来,边走边侧脸问周泽楷*。


周泽楷*摇了摇头,然后望着身后这座巨大的华美建筑,对叶修说:“我帮你拍照。”


还没明白话题为什么转化得很快的叶修就被愣愣地推到了桥边围栏旁,任着周泽楷*拿出一个照相机,对准了他的脸颊。


咔擦。


日光柔和,在他脸颊上镀上影影绰绰的辉光。叶修的表情通常是平淡的,偶尔带着一抹没有特殊意味的笑容,眼睛清澈,像是不在意这苦短人世里人人求之的东西,只执着他心中的荣耀。


超脱而独立,欲望都浅淡到辨别不清。不像是悲悯地普渡众生的佛,倒像是高高在上,眼底淡漠的上帝,或者是生来只为祷告的大祭司,与教堂肃穆的气质融合到不分彼此。


他的眉眼,都像是有了神性的描摹,清俊,隽秀,不是咄咄逼人的俊美,不冷漠,不热情,只是淡得令人心头发狂,也让人无法抑制地放缓呼吸。


想要知道怎样才能捂暖你那颗坚若磐石的心;想要知道怎样才会让什么都不在意的你产生强烈的情绪;也想要知道,什么才能染上你好像永远不会为外物所动的眼眸。


这是一种几近病态的偏执,就像当初的陶轩。他无法忍受叶修总是那一副不在乎,无论他做什么都不会有情绪波动的样子,于是他费尽心思,手段用尽,只想要叶修露出一丝平凡人才会有的表情。他无法让叶修喜爱他,依赖他,于是就想要叶修痛恨他,鄙夷他,失望或是愤怒都没有关系,因为那情绪已经盖棺定论,是因为他陶轩而产生。


周泽楷*不若陶轩那样有将近入魔的疯狂,但是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渴望。


他将叶修定格在自己的相机里,只是想看看,他心里的猜测是否成真。果不其然,叶修站在这教堂门口,就有了更浓郁的,淡漠世间的柔和。矛盾的两个词,淡漠和柔和,在叶修身上融合得如此妥当。他像个神祗,爱着众生,可众生在他心底,无论是花草树木,鱼虫鸟兽,或是一个爱他入骨的人类,全都没有区别。


这是比忽视更伤人的爱,因为他对你好,不是因为你是你,而是因为你是他眼里的众生。他可以不被你牵系心绪,可是你却痴迷于他的一举一动,本是不平等的关系,你在他心里只是芸芸众生一员,像沙砾,埋入大海也没有关系,而他在你心里,独一无二,无法替代。


因此淡漠,因此柔和。


因此——


周泽楷*愣愣地想,周泽楷说过,叶修是“斗神”。


那么,我想渎神。


TBC












***

最近学校因为新修教学楼的事和家长闹得沸沸扬扬,考试推迟不说,这两天还放假了……

啊,神仙打架,凡人跟着放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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